Saturday, August 01, 2009

优雅社会的人文素质须发自内心

(2009-07-27)

陈汉豹

外人都称道新加坡治安好、环境美、文化水平高、国民友善有礼,堪称是优雅之都,礼仪之邦。这些局外人,如果在新加坡住久一点,相信他们或许会调整自己的观点。

  殊不知,国人之所以会为他人着想,之所以友善有礼,过半是慑于四大律法:鞭刑,坐牢,罚款,劳改。说不定,驾车不敢超速,不敢闯红灯是怕中三万;搭地铁不敢吃东西,不敢不让位是怕罚款;不敢乱抛垃圾是怕劳改,不敢作奸犯科是怕鞭刑。

  台湾花逾5000万元宣导“为人有品德,做事有品质,生活有品味”的“有品运动”,深值我国借鉴。

  新自由主义者约翰米勒说:“评判一个政府的优劣,在于其能否增进人民的品德与智慧。”

  教育是开启智慧之门,这一点,政府做到了。品德则有赖于公共教育,人民有了正确的价值观,知晓是非与善恶,懂得礼义与廉耻,自然就会自我约束,而无需法律来规范。政府尚须努力提高人民的人文素质,努力将人民的“不敢”化为“不会”。

  总而言之,人民知是知非,知礼知耻,人与人间有爱心,有温情,有关怀,有礼让,有包容,有人情味,这个社会,才配称为优雅。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