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02, 2009

阿裕尼市镇会接投诉后 后港商家店外摆摊被禁

(2009-06-29)

● 陈迎竹

阿裕尼市镇会告诉本报,它近来收到一些投诉,指一些商家把户外展示区分租给其他使用者,而且在户外展示区摆卖的商品,与店内所售卖的商品不同。

  上月18日,市镇会开始发信要求店主遵守规定,本月7日巡视时也对违例商家提出口头警告。

陈迎竹 报道

  公众投诉越来越多,阿裕尼市镇理事会因此在最近半个月来向后港不少商家发信,要求停止在店外空间摆卖不同于店内商品的东西。

  收到信件的包括后港4道682座11间商店、683座4间商店和681座3间商店的业主。

  682座一家眼镜店东主张棋贵(43岁)无奈地向记者表示,他店外两个红色格子每个月要付300多元给市镇会,摆卖一些衣服,是为了让居民有更多商品选择,吸引人潮,几年来都这么做,现在突然要他们撤除,实在很为难。

  “我8年前创业,现在摆摊也请了两个兼职主妇,也算创造就业机会,如果大家都撤掉,店外走廊空荡荡,肯定不会有人流,生意要怎么做?要我摆眼镜,那要请有专业文凭的员工在外面顾,开销更大。”

  他认为如果要这样规定,那应该全国一致才公平,“为什么只有我们这区实行?”

  据了解,店外公共走廊画上红色格子,定义为户外展示区(Outdoor Display Area)的相关条例,是在前年9月后港8道组屋商店失火造成两人死亡后,由建屋发展局、民防部队、国家环境局和国家发展部共同制定的,只供店主展示所售卖商品,吸引顾客入店选购,而不是摆卖商品。条例对店主使用户外展示区所附带的条件是随时保持走道畅通

阿裕尼市镇会告诉本报,它近来收到一些投诉,指一些商家把户外展示区分租给其他使用者,而且在户外展示区摆卖的商品,与店内所售卖的商品不同。上月18日,市镇会开始发信要求店主遵守规定,本月7日巡视时也对违例商家提出口头警告。
  市镇会认为已给商家足够的通知时间,但商家还是觉得有困难。

  药材店店东吴素容(60岁)基于同情,将门外红格子以每天20元租给两名住在附近的妇女卖衣服,帮补家用。王靖钅支(42岁)说:“我要帮驾德士的丈夫赚取家用,在这里摆摊,我可以就近照顾念小六的孩子,免得他变坏,如果叫我去租店,附近哪里有月租600元的地方?”

  对市镇会的停止营业期限,她说上半年通常生意不好做,如果现在就不能做,已买下的货物和下半年的收入都是问题。吴素容同意说,如果能允许他们过完下半年会比较理想。

  在店前卖西装的美容店店东蓝梅花(58岁)说,她的公司所注册的生意本来就包括美容和西装业务。她也觉得租用店外红格子的约还没到期,却要马上停止摆卖,使她很为难,“如果真的不可以,我只好向议员求助。”

  许多商家表示,自前年发生致命商店火患后,有关方面频频视察,要求商家为使用店外空间付租金、买火险等等,他们尽量配合,按照要求将可能发生的危险减低,但现在行情差,这一项急促的要求带给他们很大的压力。

  他们认为,店外摆摊可增加货品种类,也能吸引人潮。短时间内要取消摊位,势必要面对处理存货和解雇员工的问题。

  市镇会表示,这几座组屋没有商联会组织,如果商家通过议员要求通融,市镇会将按个别情况考虑延长期限。

宏茂桥商家希望

取消红格子收费

面对店前空间使用问题的还有宏茂桥市镇第163座附近的商家。
  经营五金业的洪文松(66岁)几天前代表13家商店业主,投函《联合早报》《交流版》,希望当局取消或减低店前红格子的租费,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他说:“现在经济不好,有时整个下午都没几个人走过,希望(当局)可以帮助我们减轻负担。”

  经营花店9年的林秀立(46岁),每个月为使用红格子付100多元。她说,红格子是在去年9月左右画上,取代原来不收费的黄格子。“自后港商店火患后,当局查得特别紧,有时候半夜也来检查走廊上是否摆东西。现在生意难做,能取消收费对我们帮助很大”。

  洪文松说,商家买下商店十多年后,又得付租金,不合逻辑,希望当局只收管理费。

  宏茂桥—杨厝港市镇会答复本报询问时说,业主所购买的商店物业不包括店前空间,店前空间是公共空间,仍归市镇会管辖,因此使用者必须像租赁商店一样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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