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13, 2009

10岁男童被继父藤条鞭打两小时

(2009-07-08)


10岁男童被继父藤条鞭打两小时,母亲无动于衷,还说要他接受惩罚。男童被鞭打约100下,手臂、背部和屁股鞭痕累累。警方调查后逮捕了男童的母亲和继父,并以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提控他们。男童的继父(39岁)去年11月5日承认虐童罪,被判监9个月。男童母亲昨天在丈夫陪同下前来法庭,她认罪后,律师以需要时间准备求情为由,要求案件展期,法官批准所请,案展本月28日判刑。

  被告面对的控状,指她允许丈夫虐待儿子。有关条文的刑罚是罚款最多4000元,或坐牢最长四年,或两者兼施。为保护男童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男童母亲的名字,以及其他证人的名字。被告39岁,她在男童两岁时与丈夫离婚,隔年改嫁给开美发生意的第二任丈夫,两人育有另外三个孩子。2007年9月15日晚上约10时,被告责骂男童谎称有去学校参加听写测验。她和丈夫商量后,便将两根绑在一起的藤条交给丈夫,要他鞭打男童。男童的屁股、手臂和背部被抽打,痛苦尖叫,被告站在一旁看。她说:“我无法帮你,你要接受惩罚。”

  被告的丈夫继续鞭打男童,直到午夜12时15分,男童已被鞭了约100下。之后,被告擦干净男童屁股,帮他敷药。医药报告显示,男童的手臂、背部和屁股有多道鞭痕,并且有表皮伤和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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