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6, 2008

勿洛北停车场 用烟火棒制炸弹 6中学生遭逮捕



放学后不回家,6名顽皮中学生竟到学校附近的停车场制造“炸弹”,结果齐齐被逮捕!

这6名年龄15岁或16岁的中学男生,是在昨天下午3时50分左右,在勿洛北2道第513A座的多层停车场的最顶层使用烟花棒(sparklers)制造“炸弹”,结果当场被警方逮捕。

记者抵达现场时发现,其中5人穿着校服,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另一人则穿着黑色有领上衣、蓝色牛仔裤和人字拖鞋。

被逮捕的6名中学生深知闯祸,都乖乖的坐在一排石椅上,表情沮丧的把头低下,不愿与记者谈话。

两名警员和一名查案警官正在看守他们。

记者也在附近的凉亭发现他们制造的“炸弹”。

没引爆就被捕


警方把用烟花棒制成的炸弹、
以及用剩的炸弹材料带回警局,作为证物。
据记者观察,学生是把小孩在过节时喜欢玩的烟花棒用报纸捆绑在一起来制造炸弹。由于烟花棒里有少量的火药,把这些火药集中起来,就是小小的炸弹。一旦引爆,轻则发出巨响,冒出大量烟雾,吓人一跳;重则酿成火灾,伤及无辜。





据记者观察,炸弹只烧了一点儿,相信是学生们还来不及引爆“炸弹”就被警方发现,只好束手就擒。

警方发言人证实,警方从现场带走并扣留了6名青年,目前还在调查这起案件。

学校副校长:证实学生犯错后将采取纪律处分  

6名中学生就读的学校,还未接获警方通知。

该校的副校长说,他们仍未接获有关学生被捕的消息,但一旦确认是他们的学校,校方将与警方合作、通知家长,并给予学生适当的纪律处分。

过去案例:两青年制炸弹被判缓刑监视

前年,两名青年也因为利用烟花棒制造炸弹,还用数码相机把整个引爆过程纪录下来,结果被控上法庭,被判一年半缓刑监视。

这两名青年是17岁的苗光雄(译音)和莫哈默费达斯,他们前年8月在兀兰草场引爆一枚炸弹。

法官当时下判时说:“在这个治安紧张的非常时期,绝对不能容忍这种行为,你们应该受到重罚,以儆效尤”。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觉得他们这样子很危险。一个小小的火花点燃了是很漂亮,可是要是他不小心,可能会把周围的东西点燃,应起一个很大的火。这样子,他们会让别人的生命有危险。

Anonymous said...

官方采取行动严惩类似行为,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传达一项重要的讯息:制造炸弹与恐怖活动没有多大分别。纵然基于一时的贪玩,该学生的行为实在是不能置之不理。
轻易放过该学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我们应该怎样处理?
学生是否在反恐意识上还存有不够的认识?
社会与官方是否忽略了对下一代的教育与指导?
火药管制是否管制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