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09, 2007

手机爆炸起火 灼伤司机大腿

● 杨荣发

  一名男子昨早驾驶叉车时,裤袋里的手机突然爆炸,起火冒烟,导致大腿灼伤,必须休养两天。

  这起罕见事故发生在早上11时,地点是红山德普路一带的印刷厂。伤者阿南(48岁)向记者叙述事发经过时仍心有余悸。

  他说:“我驾着叉车时,忽然听到‘砰’一声,以为是叉车座位起火,本想停车查看。不料,腿部一阵剧痛,我往下一看,发现浓烟是从左边裤袋冒出来!”

  阿南赶紧从叉车上跳下来,从裤袋取出手机。手机已烧烫,他须忍着烫痛把手机拿出来,只见手机背面和电池烧得焦黑,不断冒烟,他赶紧把手机丢在地上。

  他说:“从裤袋拿出手机后,裤袋还不断冒烟,非常骇人。我不断拍打裤子,才把火熄灭。”

  阿南检查伤口,发现大腿被灼伤,红肿一片,还脱皮。他立刻到附近诊所求医,敷药后在家休养。

  他说,他是在今年7月14日以230元向义顺一家商店买下这部二手的诺基亚6820手机,送给18岁女儿作礼物。

  爱女心切的他是在四天前把所用的新款三星(Samsung)手机给女儿使用,他则改用出事的手机。阿南声称他所使用的手机电池是原厂的,出事前一晚充电三小时,操作正常。

  阿南说:“幸好我反应快,赶紧从裤袋拿出手机,如果是女儿使用,或许就没这么幸运。”

 他在昨天下午把手机送去乌节路的诺基亚手机维修中心维修。

  新加坡国立大学工程学院的李任远教授5年前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手机电池发生爆炸,通常是因为电池内部发生短路,或是线路设计有缺陷,引起电池过热,如果有很好的保护电路,发生爆炸的几率极小。

  李教授当时也指出,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电池时,最好选用由厂商生产的原装电池,不要贪小便宜购买来历不明无牌货,因为冒牌电池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够完善,有可能造成手机爆炸。

  本报昨天无法联络到李任远副教授,为这起事件提供意见。

  本区域发生的手机爆炸事件:

  *2004年4月15日,一名香港青年使用诺基亚手机讲话时,手机突然爆炸,使他右眼和左手受伤。这是香港首次发生手机爆炸事件。

  *2002年6月15日,台湾桃园市一名女子用餐时,放在手提袋里的手机突然爆炸,使她的手和腿受伤。

  *2001年3月,大巴窑组屋发生手机电池充电时爆炸事故,但无人受伤。

诺基亚发言人:

正在调查这起事件

 诺基亚发言人昨天受询时表示,由于公司还在调查这起事件,因此无法置评。诺基亚也表示,公司认真看待产品的安全性,因此对任何有关安全的事项都非常重视,认为这对公司、职员,尤其是公司的客户至关重要。发言人也说,原装的诺基亚手机和电池都是根据严格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出厂的。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