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22, 2008

两名商人为何捐出赏金?



两名商人,本着“取诸社会,还诸社会,国家大事,匹夫有责”的精神,决定拿出100万元作为赏金,悬赏能提供马士沙拉末下落线索的人。
这两名身份保密的商人,一人40多岁,在区域间有不少生意和投资,另一人50多岁,在国际上从事贸易与咨询生意,两人都已婚。
“我之前便想过要悬赏,但现在才行动,因为事情过了五个月,当局却没有取得多大进展。希望我的现金悬赏,能为他们带来所需的突破性情报,好逮住那个家伙。我是名商人,新加坡善待我和我的家人。我曾在不同地方生活过,但对我的家人来说,没有一个国家比这里更安全。我也认识不少内政部官员,他们的付出,赢得了我的尊敬。”—商人甲
“老实说,我之前没想过要这样做,因为我由衷相信,政府迟早会捉到马士沙拉末的。不过当我的朋友提出悬赏献议时,我认为这确实是个好主意。不管怎么说,100万元是个可观数目,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我希望有人会因此挺身而出,提供必要线索,好逮捕那个家伙。”—商人乙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认为他已经逃到别的国家去了 :)

Anonymous said...

我觉得这个方法没有用。 因为如果有人给警方他的下落,被 的手下发现了,他们一定会追杀那个人的。所以,每个人就会害怕去报警。

Anonymous said...

其实这里要谈的大问题是:

为什么2位商人要悬赏?捉恐怖分子不就是政府的责任吗?

这里我们必须清楚认清,政府并没有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尽管我国是办事效率非常高的国家,总还会有疏漏的地方。

对于马士沙拉末这样的危险人物而言,很明显的,社会人士必须竭尽所能,帮忙捉拿归案。

因为大家的安危都可能被他破坏,所以也能说与国家的“兴亡”脱离不了关系。

那么“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又怎能不帮忙呢?